一、控股股東國有股權無償劃轉概述
2019年1月7日,公司接到控股東山東金嶺鐵礦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嶺鐵礦”)通知:根據山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鋼集團”)要求,金嶺鐵礦擬將持有的山東金嶺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嶺礦業”或“公司”)347,740,145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58.41%)無償劃轉給山東鋼鐵集團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鋼礦業”)。本次控股股東國有股份無償劃轉事項及相關進展公告詳見公司于2019年1月8日、3月5日、4月11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關于控股股東籌劃國有股權無償劃轉的提示性公告》、《關于控股股東國有股權無償劃轉的進展公告》、《關于山東鋼鐵集團礦業有限公司申請豁免要約收購義務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的公告》。
二、控股股東國有股權無償劃轉進展情況
本次股份無償劃轉事項已獲中國證監會豁免收購方要約收購義務。收購方山鋼礦業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2014年修訂)第四十八條的相關規定,已于2019年4月11日公告其收購報告書。詳情請見2019年4月11日在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山東金嶺礦業股份有限公司收購報告書》。
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2014年修訂)第五十五條的相關規定:“收購人在收購報告書公告后30日內仍未完成相關股份過戶手續的,應當立即作出公告,說明理由;在未完成相關股份過戶期間,應當每隔30日公告相關股份過戶辦理進展情況。”2019年5月10日,公司收到收購方山鋼礦業《關于山東金嶺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無償劃轉進展情況的說明》,其主要內容為:
“我公司全資子公司金嶺鐵礦于2018年5月11日將其持有的部分金嶺礦業股票(173,870,100股)質押于華泰證券(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用于為山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鋼集團)資本業務提供質押擔保,由于解除擔保手續相對復雜,截止到當日,尚未解除擔保,山鋼集團目前正在辦理解除擔保的相關手續,待擔保解除后辦理解除股票質押。
我公司將繼續加強與山鋼集團的溝通,關注山鋼集團解除擔保的相關進展,并督促金嶺鐵礦按照時間節點做好相關工作,及時按照監管規則的要求,配合我公司完成過戶登記的手續。同時,我公司將按照《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規定,對該事項進展情況按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風險提示
截止到公告日,控股股東金嶺鐵礦尚未解除股票質押,本次無償劃轉標的股份能否順利完成劃出與過戶登記,仍存在不確定性,后續公司將根據該事項進展情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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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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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金嶺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5月11日